关于2026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6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市场主体: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 2025 〕 322 号)、《关于印发< 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晋发改规发〔 2025 〕 6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 2026 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以及 2025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投产且未获得机制电量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含跨省跨区通道配套新能源 项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
(二)组织分类。分风电、光伏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二、竞价参数
(一)机制电量总规模。本次竞价 机制电量总规模 95.76 亿千瓦时。其中:风电 35.27 亿千瓦时;光伏 60.49 亿千瓦时。
(二)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均为 120%。
(三)竞价上下限。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 为 0.32 元/ 千瓦时(含税,下同),竞价下限均为 0.2 元/ 千瓦时。
(四)执行期限。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均为 10 年。
(五)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 项目装机容量 × 近三年本地区同类型电源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 × ( 1- 平均厂用电率) × 上限比例。
- 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
( 1 )风电项目。太原 1995 小时,大同 2291 小时,朔州 2215 小时,忻州 2210 小时,吕梁 2300 小时,晋中 2229 小时,阳泉 2020 小时,长治 1977 小时,晋城 1872 小时,临汾 2258 小时,运城 2145 小时。
( 2 )光伏项目。太原 1217 小时,大同 1520 小时,朔州 1293 小时,忻州 1287 小时,吕梁 1245 小时,晋中 1244 小时,阳泉 1323 小时,长治 1284 小时,晋城 1166 小时,临汾 1163 小时,运城 1191 小时。
- 平均厂用电率。风电 2.65% 、光伏 2.25% (含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
- 上限比例。风电、光伏均为 80%。
(六)申报单位。机制电量申报单位为“兆瓦时”,保留小数点后面 3 位 ; 机制电价申报单位为“元/ 兆瓦时”,保留小数点后面 3 位,含增值税。
三、 竞价要求
竞价工作由项目主体自愿参与,其中 : 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可自主参与竞价,也可委托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委托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的 需签署《 分散式风电/ 分 布式光伏项目竞价代理委托书》( 模板见 附件 1 ) ; 竞价通知发布前已全容量并网的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竞价时,可自主选择按直接接受竞价结果 的 方式确定机制电量和机制电价,选择该模式的项目业主应与电网企业签订 《 自然人户用光伏竞价委托协议》 ( 模板见 附件 2 ),仅需申报装机容量,无需单独申报电量、电价,由竞价组织机构统一组织出清 ; 未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参与竞价前应取得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答复。
本次竞价代理商需具备售电资质。代理商为每个代理项目单独填报信息。
四、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计算方式为,保函金额= 项目核准(备案)装机容量 × 同类项目近三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 × 同类项目近三年平均上网电价(不含可再生能源补贴) × 调节系数。
- 平均发电利用小时。风电 2197 小时、光伏 1288 小时。
- 平均上网电价(不含可再生能源补贴)。风电 0.2652 元/ 千 瓦时 、 光伏 0.2912 元/ 千 瓦时。
- 调节系数。调节系数为 10%。
- 保函金额。保函金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元,上限为 3000000 元。
- 履约保函提交时序。本次竞价过程中,竞价主体在“提交保函”环节仅需提交“履约保函报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 )。待竞价结果公布后,入选项目(不含竞价结果公布前已投产项目、未通过代理商参与竞价 的 自然人 户用 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按照上述要求开具履约保函(模板见附件 4 ),并于 2 月 24 日至 3 月 10 日期间报送至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具体报送方式由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另行明确);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于 3 月 20 日前完成审核。未按期提交(含重新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机制电价、电量,不得参与后续年度机制电价竞价。
五 、 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印发 3 个工作日内,请国网山 西 省电力 有限 公司 制定 竞价公告,明确 竞价组织方式、组织程序、时间安排 等具体事项,并将本通知和竞价公告 通过“新能源云”网站( https://sgnec.sgcc.com.cn) 、“网上国网”APP 、“95598 智能互动”网站( https://www.95598.cn )的竞价专区发布。
(二)竞价最终结果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公布。竞价结果公布后,电网企业与入选项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协议”的签订工作。
( 三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户主委托他人参与本次竞价的需签署《 竞价授权委托书》 ( 模板 见附件 5 )。
( 四 ) 已投产暂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项目,需提交延期 报送 承诺书( 模板 见 附件 6 )。
未尽事宜,按照《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遇重大事项,请及时报我委。
附件:1. 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代理委托书
- 自然人户用光伏竞价委托协议
- 履约保函报送承诺书
- 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 竞价授权委托书
- 发电业务许可证延期报送承诺书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